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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医械代表来访接待制度

来源: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 发布时间:2022-09-06 09:28 浏览次数:23312次

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

医械代表来访接待制度

进一步规范我院接待医械代表的行为,确保来访接待“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根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院内各科室及工作人员接待药品、医用设备耗材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医械代表)的行为适用本制度。

二、接待内容

(一)传递各类药品、医用设备耗材及器械新产品、新技术、新应用相关信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本企业医药产品,收集、反馈临床使用情况。

(二)开展技术咨询、学术讲座或培训,提供学术资料等学术推广活动。

(三)处理售后和质量安全相关事宜。

三、接待流程

(一)预约申请。医械代表应提前五个工作日提出预约申请,在医院网站上下载《医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附件2),及《医械代表登记备案和诚信档案》(附件3),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党委办公室邮箱ncqzyyxc@163.com,由党委办公室联系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接待

(二)来院接访。来院医械代表经党委办公室备案审核通过并领取来访证后,可相关临床科室、医护办公室等固定场所,进行技术交流或对已正常入库的在用产品进行维保维修等

(三)医械代表接待日。确定每月第一、第三周周四下午14:30-17:30(遇节假日顺延)为医械代表接待日,由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设备科、信息科及涉及的各相关临床科室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集中现场办公。接待时不少于2人,医院纪委及党委办公室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四)行风监督员。各科室主任作为本科室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务必与行风监督员一同对医药代表在本科室内的活动进行严格监督,并由行风监督员如实记录交流内容,建立医药代表会谈台账,严禁商业贿赂、不合理捐赠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监管要求

(一)全院职工。全院工作人员不得在院内非接待时间和非指定地点私自接触医械代表。工作人员在非接待时间和地点遇到医械代表来访,应态度明确拒绝接待,立即劝退,告知医械代表来访接待需与党委办公室进行预约。如仍不能劝退,通知保卫科协助处理。如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擅自接待医械代表,由医院约谈涉事工作人员、涉事科室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涉及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当利益等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医械代表。严禁医械代表擅自在门诊、医技科室及病房等医疗重点区域进行有关产品推介和促销活动,严禁在非接待时间和非指定地点接触医务人员,严禁开展为商业目的统方等违规行为。医械代表擅自进入医疗诊疗重点区域开展相应工作的,一经发现,情况属实:

 1.第一次予以当事医械代表书面警告处理;

 2.第二次约谈当事医械代表所在公司相关负责人,并予以书面警告;

 3.第三次医院停止接待当事医械代表工作来访;

 4.情节严重的,将该医械代表或供应商列入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禁入名单,禁止其参与医院所有采购活动。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医械代表预约接待流程.docx

2.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医械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docx

3.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医械代表登记备案和诚信档案.docx